中国石榴之乡——山东枣庄
发表时间: 2009-04-26来源:
近日,枣庄市工商局峄城分局协助峄城区申报的“峄城石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已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并在2008年第3期的商标公告中公告。这标志着全市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实现了零的突破。峄城区石榴栽培历史2000余年,石榴种植面积12万亩,1995年被农业部命名为“中国石榴之乡”。峄城石榴以其个大皮薄,色泽鲜艳光洁,籽粒晶莹饱满的特点而闻名,在市场上拥有良好的口碑,但一直缺少有效的商标保护和名牌效应。对此,分局自2006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品牌强市”和市局实施品牌带动战略的指示精神,立足商标监管职能优势,积极开展品牌兴农工作。局长亲自挂帅,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带领有关人员积极收集和整理“峄城石榴”商标注册的相关资料,在市局商广科的指导下向国家商标管理部门提出了申请。这一商标的成功注册,对于推进峄城石榴产业化经营和规模化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峄城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将为打造“冠世榴园”强势旅游品牌注入活力。
责任编辑:和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