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要求地方政府把孤儿福利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发表时间: 2010-11-19来源:

       

        中国政府网18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有利于孤儿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拓展孤儿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儿。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

  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孤儿保障体系,维护孤儿基本权益。要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孤儿医疗康复保障水平,落实孤儿教育保障政策,扶持孤儿成年后就业,加强孤儿住房保障和服务。

  意见还指出,要通过完善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工作队伍建设,发挥儿童福利机构的作用,提高专业保障水平。

  意见强调,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孤儿保障工作,把孤儿福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加强对孤儿保障工作的领导,健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孤儿保障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孤儿保障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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