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语委 湖北省教育厅
关于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中华诵•经典诵读”活动的
通 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语委、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响应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弘扬传统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号召,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教育系统做好“中华诵”经典诵读工作的意见》(教语用厅[2009]2号),省语委、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中华诵·经典诵读”(以下简称“经典诵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经典诵读活动的意义
经典诗文是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结晶,凝结着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情感,承载着中华民族的文化精华和思想精髓,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的精神纽带。广泛开展经典诵读活动,引领广大教师和学生亲近经典、热爱经典,在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中传承中华文明,全面提高广大教师和学生的思想文化道德素质,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民族凝聚力。通过经典诵读推广普通话,使广大教师和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提高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二、活动对象与内容
经典诵读活动对象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诵读内容包括古诗文名篇,现当代优秀作品,以及各地富有人文特色的名人名作。
三、活动的组织实施
(一)活动形式
经典诵读活动采取集中诵读和个人诵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集中诵读:各地中小学、职业中学要利用晨读、午间或下午教学课程结束后每周安排不少于1课时时间开展经典诵读活动;各高等院校要将经典诵读纳入《大学语文》、《普通话教学》等课程,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经典鉴赏、演讲、诗文创作、语言艺术等与经典诵读相关的选修课。
个人诵读:提倡大中小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诵读经典。以经典诵读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各学校要充分重视经典诵读教育与德育工作的有机结合,利用升旗仪式、班团队会、兴趣小组、校本课程、课外实践活动等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经典诵读教育活动;注重学科教学渗透,特别是在语文、历史、品德、思想政治、音乐等学科中融入经典诵读内容。
(二)教材建设
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力量选编经典诵读内容。省语委、省教育厅将根据实际情况和各地需求组织相关专家在适当时候编写经典诵读教材。
四、组织领导
(一)各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经典诵读活动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促进素质教育等方面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经典诵读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的结合。
(二)各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经典诵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目标考核方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努力探索和建立经典诵读活动深入、持续开展的长效机制。
(三)省语委、省教育厅将每两年举办一次以“中华诵·经典诵读”活动为主要内容的高校普通话大赛,市州县也要采取适当方式展示经典诵读成果,并对开展经典诵读活动成绩突出、特色明显的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四)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当地新闻媒体、校园宣传媒介的作用,以各种方式宣传经典诵读活动,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先进经验,营造经典诵读活动的良好氛围。各市州、各高校要及时将活动方案、活动进展情况及经验总结,包括音频、视频、图片和文字稿件(含电子版)等资料报送省语委办。
二O一O年三月十九日
活 动 宗 旨
传播和谐文化 促进社会和谐
活 动 口 号
全民学习弟子规 家和国和天下和
三 个 目 标
初期目标:全国每家一本弟子规(现代修订版)
中期目标:全国每人一本弟子规(现代修订版)
最高目标:让中国的弟子规(现代版)走向世界
工 作 方 式
联合爱心机构 合作赠送传播
小孩带动大人 城市带动农村
学校带动企业 企业带动社会
北京带动全国 中国带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