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生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荒唐闹剧。美国一家名为“伯曼律师团队”的律师事务所13日宣称对中国政府发起诉讼,要求赔偿数十亿美元。
这家律所称,“中国政府知道新冠肺炎疫情危险且可能导致全球大流行,但行动缓慢、逃避问题,还为了自身经济利益掩盖疫情”。要求中国政府为新冠肺炎疫情“负责”并“赔偿数十亿美元”,声称“虽然中国阻止了新冠病毒的早期扩散,但未能完全遏制该病毒”。
为此,全国知名律师、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主任、陕西省人大代表王浩公率先发出抗议和反驳。全文如下:
“伯曼律师团队”并拉塞尔·伯曼先生,作为一名有良知的中国律师,看到你们关于“疫情对于中国政府的集体诉讼”的无知荒诞表现,我非常气愤和好笑,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第一,美国公民可以在美国起诉中国政府吗?
国家主权豁免原则人所共知、普世共识,美国公民在美国起诉中国政府纯属无稽之谈、下作之举。如同有人叫嚣,三八等于二十五,纯属恶人先告状,猪八戒倒打一耙,无聊至极。
第二、别搬石头砸自己脚跟。
2009年美国爆发H1N1流感,蔓延至全球214个国家和地区,当年造成至少18449人死亡,美国政府怎么赔?八年的伊拉克战争,面对战场上伤亡的60000多平民百姓的亡灵,美国政府怎么赔?那些未经审判,无辜关押在关塔那摩监狱长达14年,身体和精神饱受酷刑摧残的生命,美国政府怎么赔?20年阿富汗战争,造成了50多万阿富汗民众的死伤,那么多的冤魂和残躯,美国政府怎么赔?
第三,有人问,本次诉讼是否与美国官方有关?
我的回答是,伯曼律师事务所这一为博眼球的小丑行为虽然滑稽,与美国特朗普总统“特没谱”的行事风格非常相似,但在美国,类似的诉讼笑话比比皆是、并不少见,比如:
美国人安东·普里斯马在纽约的公交车上被一只狗咬伤了手指,为此,他写下长达22页的诉讼状,要求政府承担超过全人类历史资产的总合的巨额赔偿;
美国人罗伯特·李·布洛克认为酗酒破坏了自己的宗教信仰,便把自己告上法庭,索赔230万英镑,并认为由于自己仍在服刑,无法还清欠款,因此美国政府应该替他还债;
2006年,美国人阿伦-赫卡德将迈克尔-乔丹告上了法庭。阿伦表示自己因为一身的乔丹派头,十五年来的每一天,他都会被人误认为是乔丹,他都烦死了,因此需要赔偿他的精神损失索赔8亿多美元。
对这样一个在美国极易发生的滑稽事件,美国的主流媒体均没有报道,所以我不确定上述滑稽事件是否有美国官方的授意。
第四、本次诉讼反映了一部分美国人的什么心态?
曾几何时,美国霸权的军舰挂着民主法治的旗帜在全球横行,但被要钱不要诚信、要钱不要规则、要钱不要朋友的特总统搞得四面楚歌。本次疫情中,中国经验示范全球,中国歌声在意大利荡漾,中国的救灾物资为日本、伊朗、韩国雪中送炭。面对此情此景,耍惯了老大威风的一部分美国人能不羡慕嫉妒恨吗?
同样,本次诉讼正好反映了当前美国人民的普遍心态:对政府不信任,对病毒很恐惧。
第五、中国不应承担由世界各国共同承担的义务,况且病毒的发源地在哪还不确定。
我国确实知道新冠肺炎疫情危险,所以采取了最严厉的管控措施——封城。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尽管一些西方国家批评我国侵犯人权,但世界卫生组织高度评价我国抗击疫情的措施,并且在全世界推广我国的经验。恰恰相反,我国这样做,是最大程度保障我国人民甚至全世界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六、疫情在美国不断蔓延,能否抱怨中国政府?
胡扯!世界是一个小村落,人员、资源流动很密切,不能因为疫情首先在中国爆发就认为中国政府要对美国疫情负责。我国阻止了新冠病毒的早期扩散,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遏制病毒在美国等其他国家蔓延。我国不是“世界警察”,从不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只会为其他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实践证明,现在很多暴发疫情的国家希望我国提供帮助,我国也给很多国家提供了帮助,我国国歌在意大利罗马上空响起,“感谢中国”的呼声响彻罗马上空,美国这家律所的律师们都听到了吗?
第七、大疫当前,怨天尤人、嫁祸他国,无耻至极。
截止目前已有7838人因新冠病毒去世,作为一名有良知的中国律师,我的心情极度悲伤,看到美国同行的可耻行径,又极度悲愤。病毒是全人类共同的敌人,我们为每一个逝去的生命感到悲伤难过。如果说病毒刚出现时,因为对病毒的无知而造成很多生命逝去,在悲伤之时更多的是遗憾,一方面我们悼念逝者,另一方面我们也要避免悲剧重演;在病毒肆虐全球的今日,如果还因为心存侥幸、处置不当造成灾难的扩大,生命的逝去,那就是一种莫大的罪过;当此危难、十万火急之时,不想也不去做怎样战胜病毒,却一门心思怨天尤人、嫁祸他国,那真是既不要命也无耻至极了!
最后我想说,你们这家律所的此番行径犹如犬吠,完全是恶人先告状,我国不买账——虽然我们不惹事,但我们也不怕事,更不信邪也不怕邪。美国真要起诉我们,我们是否可以反诉美国呢?不过,我们反诉这家美国律所不划算,可以让你们先多折腾一会儿,让子弹先飞会儿!再试试看。
附【王浩公律师简介】
王浩公
全国优秀律师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主任
陕西省人大代表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陕西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陕西省人民政府、西安市人民政府等政府部门法律顾问
和谐中国网法律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和谐中国网法律顾问
兼任陕西省政法委执法监督员
陕西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陕西省电视台特邀评论员
西北政法大学特聘教授等社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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