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2008年6月23日起,市审计局会同市民政局多次对市慈善协会接收使用救灾捐赠款物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把社会特别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审计内容。审计结果表明,市慈善协会严格依照国家民政部《救灾捐赠管理办法》(民政部今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捐赠款物的接受、使用、报批和拨付程序,没有在抗震救灾捐款中支列或提取管理费用。真正的做到了“钱不留一分,物不留一件”。
日前,市慈善协会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已将暂留账上的26390138.46元抗震救灾捐款全部上缴省民政厅救灾专户,至此,市慈善协会上缴省的救灾捐款共计92142167.06元。(合肥市慈善协会卢曰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