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碎的“围城”--“80后”离婚诉讼案件透视
发表时间: 2011-11-16来源:

 

      新华网北京11月12日专电(记者 李京华、涂铭)“第一代独生子女”“温室中的花朵”“叛逆的一代”……这是曾经对“80后”的“界定”和“说法”。而当逐渐步入而立之年的“80后”纷纷成家生育的时候,“闪婚”“闪离”又成了贴在一些“80后”身上最新的“标签”。

    北京市顺义区法院近日向记者提供的一份调研统计显示,“80后”离婚案件在该院受理的全部离婚案件中占比高达四分之一。刚刚步入婚姻殿堂的“小两口”,因为生活琐事和双方家庭因素分道扬镳,最终对簿公堂,“80后”的婚姻成了易碎的“围城”。

    “荒唐”的离婚“理由”

    根据婚姻法规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判决离婚的原因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顺义区法院法官杨秀芝却告诉记者,“80后”要求离婚的原因除了“感情确已破裂”之外,还不乏许多令人匪夷所思的“理由”。

    1985年出生的小梦与男友小军恋爱不到半年,便匆匆领证结婚。然而生活并不像她想象的那般温馨,丈夫亦非像她想象的那般优秀。无法忍受现实与理想差距之大,小梦走进法院要求离婚,理由是“丈夫太小气”。

    在起诉书中,小梦这样写道:“小军平时为人小气,在日常生活中斤斤计较。自己买些衣服,小军就认为消费过多,甚至娘家的亲友来串门吃饭时,小军还抱怨浪费。”为此,小梦深感小军在娘家人面前丢了她的面子。

    而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小梦起诉离婚,赌气的成分居多,于是驳回了她的离婚诉讼请求。

    杨秀芝法官告诉记者,实际生活中,如小梦这样以荒唐的“理由”起诉离婚的案例并不在少数,诸如“做饭不合胃口”“睡觉打呼噜”“装修意见不一致”等一些生活细节上的分歧,往往成为“80后”闹离婚的理由。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周孝正认为,“80后”大都是独生子女,个性十足,又缺乏包容理解之心,当感情的蜜月期度过,平平常常的生活更多地为“柴米油盐”所占据的时候,因成长的差异导致的性格、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冲突便被无限放大开来。而“80后”显然缺乏处理危机和磨平隔阂的能力与耐心,加之对于婚姻的随便态度,向对方轻易说“再见”便不足为奇。

   两个家庭的“战争”

    除了双方在生活琐事的分歧,不少“80后”选择离婚是因为家长过多介入小两口生活,导致夫妻产生矛盾。因为父母爱子心切,当小两口选择离婚之时,两个人的婚姻往往演变成为两个家庭的“战争”。

    2011年上半年的一天,“80后”的小莉来到顺义区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看着小莉面带犹豫,法院的调解员心生疑惑,于是把她请进了诉前调解室。经过了解得知,小莉刚刚生完孩子还不到20天,这让调解员更是纳闷,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这个年轻的母亲不顾嗷嗷待哺的孩子而选择离婚?

    调解员联系了小莉的丈夫才得知,原来小莉跟丈夫本身并没有多大的矛盾,但结婚后,小莉的父母因为爱女心切,对小两口的生活关心得“无微不至”,甚至连每天吃什么饭都要向他们“汇报”,为此小两口不时爆发“战争”。孩子出生后,因此类琐事导致的争吵更是激烈,小莉于是动了离婚的念头。

    了解情况后,调解员与小莉的父母取得了联系,向他们解释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并建议他们以后给子女更多自由生活的空间。一周后,小莉再次来到法院要求撤诉,称与丈夫已和好如初。

    小莉的经历当然是皆大欢喜,而许多“80后”选择离婚后,往往把“战火”引向了双方的家庭,相互视作“仇敌”。杨秀芝法官告诉记者,在许多“80后”离婚案件中,父母往往主动“请缨”担任子女的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而在法院的旁听席上经常是坐满了双方各自的亲属。庭上双方父母辩论不休,极力痛斥对方的不足之处,为自己的孩子争取更多的利益,而庭下双方亲戚暗暗较劲,为自己一方“打气助威”,而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却往往沉默不语。

    周孝正教授表示,“80后”从小就是在父母的呵护下长大,父母“包办一切”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子女婚姻不幸的导火索。由于“80后”刚刚成家立业,经济上不能完全独立,不仅房子、车子这类大件财产需要父母资助置办,就连日常生活也离不开父母的帮助。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就有机会过多地干预小夫妻的生活,但很多父母对小两口生活的干预往往从有利于自己孩子一方的视角进行处理,这对孩子的生活不免会产生负面影响,甚至使原来感情尚好的小两口走上离婚的道路。

 孩子抚养权归谁?

    顺义区法院在调研中发现,“80后”的离婚案件存在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双方共同财产的争议较少,而涉及孩子抚养权的争议较多,并且往往成为法院审理的焦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及家长往往只为自己考虑,在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要么争得不可开交,要么竭尽所能相互推卸抚养责任。

    杨秀芝法官表示,在“80后”夫妻“争子大战”中,当事人双方父母参与争夺第三代抚养权非常普遍。“80后”生育子女后构成了典型的“4+2+1”家庭模式,一家七口中只有一个孩子,所以六个大人的情感焦点容易集中到唯一的孩子身上,而小夫妻双方为遵从各自父母宠爱“独苗”的意愿,盲目坚持争夺孩子抚养权,导致子女抚养的归属难以确定。

    同为“80后”的小林和小郭因为生活琐事争吵并起诉离婚,在庭上为争夺两岁女儿的抚养权吵得面红耳赤,小林指责小郭经常无故骂女儿,女儿病了也不给看病。而小郭则称,小林是以“莫须有”的“罪名”在跟自己争女儿的抚养权。最后,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就女儿的抚养权问题却始终达不成一致意见,双方甚至都表示,只要能获得女儿的抚养权,就放弃向对方索要抚养费。

    而在另一些案件中,“80后”父母推卸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也不鲜见。在顺义区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一对“80后”夫妻为了逃避孩子抚养义务,在法庭上公然以竞价的方式决定“谁出价高谁就可以不要孩子”,令人侧目。

    对于这种双方当事人相互推卸孩子抚养义务的情况,杨秀芝法官表示,一部分人是基于物质积累少、思想上追求自由、还将再婚等原因考虑,不愿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将孩子推给对方,以卸包袱。有一部分“80后”因重男轻女思想,面对双方生育之女,均不愿承担抚养义务。“我认为这是‘80后’凡事以自我为中心、家庭责任意识淡漠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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