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来自四川的中科大少年班新生杨洋(左)在中国科技大学“绿色通道”前办理入学手续。
当日,教育部开通2009年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接受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顺利完成学业。热线电话自8月15日8:00至9月15日17:00开通,电话号码为010-66097980和010-66096590。新华社发(刘军喜 摄)
8月15日,来自广西的中科大新生陈健在中国科技大学“绿色通道”前顺利办完入学手续。
名词解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名词解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2007年新资助政策确定之后,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新生入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它基本上涵盖了全国所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以往资助情况参考
中国2008年逾4000万人次高校学生获近300亿元资助
2008年,全国公办和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共有4156.24万人次的学生获得约293.7亿元的资助,比上年的272.92亿元增长7.6%。
实际上,全国为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投入共计304.13万元(含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共10.43亿元),其中各级财政直接投入154.07亿元,占当年资助总投入的50.66%,比上年的75.28亿元增长104.66%。
教育部财务司巡视员兼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炎介绍,2008年,奖学金和助学金仍然是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主体。国家奖学金向573.16万学生发放奖励金额68.59亿元,国家助学金向627.56万人发放资助金额92.02亿元,两者分别占当年资助总金额的23.36%和31.33%。 >>>详细
高校助学贷款十年(截至08年6月)累计审批354亿 惠及377万学子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马文华近日在合肥表示,从1999年开展助学贷款到今年6月底,银行累计审批了377.4万高校贫困学子的助学贷款,累计审批金额达到354.3亿元,全国获贷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平均比例达到11.2%。
28日至29日在由合肥工业大学承办的2008年中央部属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交流培训班上,马文华介绍,近年来,我国助学贷款大步向前推进。2004年6月到2008年6月银行审批了291万高校学生的助学贷款,审批金额为281亿余元,人数和金额分别是前5年总和的3.4倍、4倍。
马文华说,2007年新资助政策确定之后,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新生入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应该说通过一年的实践,它基本上涵盖了全国所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数据显示,2007年全国共资助了近400万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为促进教育公平做出了很大贡献。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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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自8月15日起开通贫困生资助热线电话
教育部今年继续开通24小时专人值班的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接受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并对投诉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据介绍,热线电话自8月15日8时至9月15日17时开通,电话号码为010-66097980和010-66096590。学生如果遇到以下情况者,均可以拨打热线电话:希望了解国家各项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和措施的;全日制公办和民办普通高校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时,发现学校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同时寄送详细介绍学校资助政策的有关材料,特别是财政部、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印制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的;全日制公办和民办普通高校开学迎新时,发现学校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的;全日制公办和民办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发现学校没有贯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学生家庭所在的县(市、区)被确定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现没有按政策规定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强调,为便于对投诉问题的核查处理,教育部请投诉人在投诉问题时提供包括姓名、家庭所在地、联系电话、考入或就读学校等真实信息。
资料图片:学生在签名
助学贷款细节问题问答
问:生源地助学贷款属于国家助学贷款吗?它和在学校申请的助学贷款有什么区别吗?是现在申请还是入学后再申请?
答:从大的方面来说,上学期间由国家贴息的助学贷款都是国家助学贷款。在就读高校办理的叫高校助学贷款,在户籍所在地向经办银行申请的助学贷款叫生源地助学贷款。它们之间没有什么区别,最终都是为了帮助贫困家庭学生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开学前和开学后申请都可以。考上本省高校的学生主要推荐生源地助学贷款。
问:今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新加了一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学生也可以申请此项贷款,是真的吗?
答:是的,这是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新增加的一条。但是,这不等于没有条件。可以办理助学贷款的民办学校和独立学院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学校是经过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具有招生资格的;二、学校能够保证和公办学校一样,拿出事业费的4%~6%用于资助困难学生。请注意,这主要是针对学校。
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今年要在全国推开,我们现在是不是都可以在当地办理助学贷款了呢?
答:还不一定,同学们一定要事先去你户口所在地打听清楚你们那儿是否已经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这项业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07年在5个省市进行了试点,效果很好,今年准备在全国推开。但各地具体什么时间推开也还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决定。譬如今年我们已经接到山东省财政厅、教育厅的报告,他们准备在9月初开展这项工作,但是具体能不能开展起来,还要看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银监会的研究批复的结果,因为这里还有一个审定的过程。我想,不久应该就可以实现。
问:申请助学贷款是不是要求户口必须在学校才能申请,若户口没有迁移可否在学校办理呢?
答:户口没有迁移也可以办理。
问:今年我和弟弟同时考上了大学,可是家里经济非常困难,无论如何也拿不出那么多的钱来供我们俩上学,我想知道,我俩能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答:这没问题,可以两人同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问:学校要求8月20日之前把学费打到卡中,但是家里筹集不到全款,该怎么办?
答:现在很多高校都采用了先进的金融支付手段,即在录取通知书上把学校的账号告诉你,要求学生在家时就把钱直接打到卡里,避免携带现金不安全。但如果你家里确实经济困难,一时筹集不到学费、住宿费,你可以拿着填好并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直接去学校报到,学校会通过绿色通道为你办理注册手续,并根据你的家庭经济情况指导你办理其他资助手续,比如开证明让你回家乡的农信社办理贷款,或在学校办理贷款,不会耽误你入学。
问:我家父母担心超过学校规定的交学费期限而被剥夺入学资格,所以借高利贷先把款汇去,这样学生在入学后还有没有资格一次性取得四年的助学贷款?
答:如果你已经交了大一的学费,一般来讲,到大二贷款时就只能贷大二、大三、大四学年的了。
问:如果我已在本地信用社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可以在学校再办理一份吗?
答:不可以,只能在一处。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就是6000元,这边的信用社给你解决了,你没必要重复办。
问:规定上说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还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或者国家奖学金,两者发放的时间肯定不一样,申请一个没有得到批准可不可以再申请下一个?
答:学校有一个完整的执行体系,它会通盘考虑各种资助手段。你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但是这两项不可兼得,只能批准一项。最高级别是国家奖学金,其次是国家励志奖学金,它们是逐一评定的。包括学校里面自己设置的奖学金以及社会在学校设立的奖学金,都会通盘考虑你的情况。
问:学校有没有相关政策保证贫困学生获得助学岗位?
答:去年国家专门出台了一个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做了很多规定,其中一条是“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勤工助学岗位问题”。学校由于办学结构、管理等问题提供的岗位不是很充足,所以要求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岗位。勤工助学是用自己的劳动换取报酬,它是一个社会实践活动,当然也不能排除其他家庭经济状况比较好的学生来参与,但前提是优先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问:有很多学生家庭很穷,自尊心非常强,不希望资助信息公开,国家能不能对资助信息保密?
答:为保护学生,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比如说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资助信息,我们一般会采取灵活的方式。不过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我们一定会公示,因为它非常光荣。
问:我们填写一张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就可以申请助学贷款,但在农村,这样的证明可能很好开。有没有办法来检验表内所填情况是否属实?
答:国家助学贷款已经实行很长一段时间了,我们有自己的调查办法。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只是辅助性材料,我们并不会完全依靠它。我们还会通过日常观察学生的衣食住行来判断学生是否真正家庭贫困。
资料图片:2007年9月3日,青海省互助县威远镇寺壕子村农民李刚在展示助学贷款凭据。李刚的女儿今年考上了内蒙古一所大学,但一年7000元的学费让家庭年收入5000元的李刚一家犯愁。在信用社的帮助下,他申请到了10000元的生源地助学贷款,这让他一家人笑逐颜开。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在全省大力推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把助学与支农、助学与脱贫、助学与发展、助学与致富相结合,解决贫困家庭大学新生的入学问题。截至目前,已给约300户家庭发放了200多万元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新华社记者 吕雪莉摄
今年资助政策盘点
09年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力争覆盖所有市、县
今年全国所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要力争覆盖所有的市、县,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的目标。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强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今后应坚持大力推进的主要助学贷款形式。为此,教育部、财政部、银监会、国家开发银行将进一步完善操作办法,理顺运行机制,规范操作流程,加强人员培训,下更大的力气全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他希望各地认真总结和借鉴经验,加强与经办银行的合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上、组织上、经费上和技术上的保障。具体来说,各省(区、市)要根据中央政策规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省、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资助管理机构尽快建立健全起来;地方财政要积极落实生源地助学贷款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及时向经办银行拨付;各地要与经办银行合作,尽快开发和完善县、地市、省、中央四级信息管理系统,准确、快捷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教育部还希望各地有关部门协调和督促商业银行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和与各高校签订的助学贷款合作协议,及时受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申请;对已受理的贷款申请,要及时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要及时发放;对已签订的贷款合同,要依法履行合同,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坚决杜绝擅自停止发放、减少发放贷款的现象;要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努力降低违约率,确保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持续健康发展。 >>>详细
北京:考入外地高校也可在京贷款
从北京考入外省市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能够在北京贷到助学款。各区县教委将承担具体工作。
据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
此前,江苏、湖北、陕西等省市已经开始试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这种贷款在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认定、信用约束催还款等方面有明显优势。
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包括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但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就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详细
内蒙古:地方财政将替大学生“村官”代偿助学贷款本息
新华网呼和浩特3月10日电(记者李泽兵)记者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学生助学管理中心了解到,2009年内蒙古将为选聘到嘎查、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代偿其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所需资金按院校隶属关系由自治区财政和盟市财政分别承担。
依据规定,助学贷款包括新老机制下的国家助学贷款、开发银行学籍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不含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按照规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含专科和高职生)选聘到嘎查、村任职,满两年并经考核合格的均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 >>>详细
海南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
根据海南省《关于做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我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目前,在本省高校就读的本省籍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市县教育局申请。
根据相关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据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资料图片:2007年8月29日,一名学生在填写贷款合同。当日,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在甘肃省会宁县联合举行全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地区签约启动仪式。10名来自会宁县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和家长与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会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负责人现场签订了贷款合同。新华社记者王艳明摄
有关专家深入解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何成"今日亮点"
2004年国家下大决心,创新思路,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进行了多方面重大调整:建立了以风险补偿金为核心的新机制。新机制推出以后,中国第一人口大省的河南从2006年开始,主动与国家开发银行进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合作,探索出了著名的“河南模式”。与此同时,上海、浙江、河北、山东等省市也先后在当地做了“静悄悄的试验”。
2007年8月,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行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5省市有组织地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成效很好。据最新的资料统计,从2007年8月到今年6月底,5省市共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14亿元,获贷学生11.4万人,共发放贷款6.1亿元。仅苦甲天下全国闻名的高考状元县——甘肃会宁,当年考上大学的新生提出生源地贷款申请的3600人,已签订贷款合同3381份,合同金额5637万元。
马文华列举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若干好处:它能让家庭贫困的学生在去学校报到之前就能便利地贷上款,这为他们顺利入学并最终完成学业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同时在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认定、信用约束还款等方面优势突出,另外这一模式比较符合金融属性、属于可持续发展的国家助学贷款品种。 >>>详细
李晓林:建议助学贷款也能设计债务免除机制
李晓林说他去年在西部地区针对教育进行了专题调研,发现有些考上大学的贫困学生在学费问题上确实还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对于国家出台的助学贷款政策,李晓林在表示赞同的同时,也表示了担忧。他担心这些贫困生从上学就开始贷款,如果将来毕业后工作收入较低,或者是因疾病等原因,导致无力偿还助学贷款,就会使刚刚走出校园的他们既背上债务的包袱,又可能背上一个诚信的包袱,这对于他们今后几十年的社会生活会有巨大的压力。
“所以,我想能不能引进一种机制,就像公司破产法规定的那样,公司破产了可以免除债务责任。如果贷款的贫困学生确实是因为疾病或者失业而还不上贷款,而并不是主观的不还款,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后是不是就可以免除这部分人的贷款责任,这样对孩子的压力会小一些。”李晓林建议说。
同时,李晓林还建议扩大助学金的规模,尤其是针对西部的孩子,“助学金是属于资助性质的,不需要还。我觉得能不能对来自西部贫困地区的孩子给予一些更高更优惠的条件,使他们将来有了知识之后,再回来为西部服务。” >>>详细